价值11万的宝马,4S店修了17万,保险公司拒赔?

一般来说,事故车维修的费用超出事故前车辆本身残值的不建议进行修复,采取报废处理。近日,杭州车主范先生的宝马5系在高速上出了车祸,4S店维修花了17万多,可是保险公司认为车子被撞前残值只有11万,最多只肯赔11万。车子修好了却被扣在4S店无法提走,究竟事情是怎样的?

据了解,范先生的宝马车是在2008年购买的,至今上路10年,10月份在高速上被追尾了,对方司机负全部责任,走了对方司机太平保险的理赔程序。

范先生说,对方的保险公司来查看过,同时也出过车辆的核损单,总共的核损金额大概在十七万左右。从太平财险的定损单上也显示,定损金额为17万。然而浙江金湖宝马4S店将车子修好后,保险公司认为车子被撞前残值只有11万,最多只肯赔11万。

太平财险一名理赔俞经理表示,“这个4S店报出来,材料一共多少钱,那么我们才好核这个价格,你说4S店报出来的价格,超出你这辆车子实际价值,那我们肯定不修(退全险处理)。”同时还表示,已与4s店讲得很清楚,车子的修复价值肯定超过实际价值。

那么谁同意修车,什么开始修的呢?

金湖宝马4S店相关负责人则表示,是在保险公司同意维修方案之后修车的,只是最终的书面报告是在11月份给到我们的。

保险公司说没同意修车,4S店却说保险公司同意了,双方说法不一。

随后发现,定损单上需要签名盖章的地方,全都是空白的。

宝马4S店相关负责人则表示,定损第三方公估人当时定损好把清单拿走了,并作出口头承诺说可以维修了,4S店才维修。

保险公司俞经理认为这只是初步的清单,用于核算价格,不是定下来的清单。

此外,保险公司认为,宝马4S店是急于拿下这笔大单,所以在没有保险公司任何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维修,来了一个“先斩后奏”。

最后,保险公司一名副总表态,将与金湖宝马4S店及逆行沟通,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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